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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工资制度,避免人为因素
2010-03-07 06:55:54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39  文字大小:【】【】【
完善工资制度,避免人为因素
刘义忠

据新华网报道,全国人大代表、福建嘉达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技术工人、教练林欣欣建议: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今年44岁的林欣欣经历了从农村姑娘到工厂女工再到女工教练的人生过程,亲眼所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资条例的出台,职工收入总体上有了显著提高。但她同时担忧,目前低收入人群不断扩大,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形成了改革发展成果共享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严重影响了低收入职工的积极性及心理的平衡,客观上造成了社会消费不足,制约了经济发展。“应该以钢性的监管促进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林欣欣认为,应确立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机制,确立经济发展规划目标与职工劳动报酬的增长目标相统一,以及创造效益和享受效益相一致的原则,把考核企业管理者的责任业绩及经济收入与提升职工工资收入相一致的原则。她建议,加强政府对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的宏观调控,解决好由于垄断、权力及调节不力等因素,而带来的初次分配不公平;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工资收入指导及管理手段,包括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收入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以及劳动力成本控制等。“有些地方把对最低工资的保障标准当作正常分配标准,这是不对的。”林欣欣说,应该想方设法克服保障、指导、价位等标准的“双刃剑”作用中的负面影响,解决好规定的政策标准与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关系。此外,她建议切实依法推进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把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作为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的重要内容;加强工资分配的立法和执法监督以及法律保护、法律服务,加大对侵害职工劳动报酬权益的处罚力度;通过加大对社保基金的投入,修订计算办法,以及增高提升标准等措施,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质量。

我以为,林代表的意见很切实。这些年来,工资发放很乱,主要原因是以前的工资制度被废止了,而如今的工资没有制度,人为因素太大,官员随心所欲,于是今天说跟谁加工资,明天说跟谁加工资,似乎就是某人一句话,想给谁加就给谁加?这种无制度的乱操作,必然造成不公,主观性太大了,随意性太大了,似乎恩赐,似乎施舍。

工资是劳动报酬,受法律保障,应该建立完善的制度,按照制度行使,不受人为因素的制约。所谓绩效工资也是人为因素左右制约的典型,谁有绩效,全凭长官意识。

工资的增长应该受制度保证,到时就增加,不是由哪位长官说了算。按照制度执行,形成常规,该增就增,该加就加,不需要谁来指使。劳动分配应该有原则有制度,如今有些官员自己给自己加工资,这就是没有制度的乱作为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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