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列表
联系站长
网站宗旨
当前位置:社会热点评析首页 >>开除李庄案中的黑教授
开除李庄案中的黑教授
2010-02-02 15:51:36  作者:数学  来源:强国论坛  浏览次数:83  文字大小:【】【】【
原题:在李庄案中学术表现差劲的教授们应当被认定为学术不端开除出高教队伍

现在一个初等教育的老师,如果是临聘的教师,都要通过极为激烈的四选一的考试,才能够获得正式的教师资格。这说明我国对于教师的要求是高的。

而我注意到了在李庄案的过程中,一些戴着法学教授头衔的人四处活动,到处演讲开会包括开研讨会,向执法当局施加压力,要求执法当局放人,还说什么“早放早主动”。我以为“早放早主动”这一类话已经超出了学术的范围,和探讨一个学术问题没有任何关系,在法律的词汇中也不存在什么“早放早主动”这样的术语。

因此,我建议,在李庄案的审理过程中,所有的戴着法学教授头衔的人,如果干扰了我国正常的司法程序,超出了学术讨论的范围的,都应当被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将他们的职称加以去除。如果他们今后敢在自己的名片上或者正式的媒体场合还自称教授,将以诈骗罪论处。

如果不清除这类学术腐败,听任这些戴着教授头衔的人到处误导公众舆论,在高校中培养不合格的法学学生,将会对我国的社会发展产生很强的负面影响。

将这些人的教授头衔去除,并不属于迫害,只不过认定这些人的学术职称不合标准,如此而已,又没有入狱,且他们仍然可以用其它的头衔来进行正常的学术活动,只不过没有了“学术权威”的吓人身份而已。如果他们中间有的人还有独到的学术见解,能够被全世界的学者所关注,那照样可以写论文写书发表看法。因此也没有侵犯这些人的什么人权。

如果说,对于这些学术不端的教授不加任何惩处,则接下来高校的各种舞弊行为将会泛滥,如果只是惩罚一些作弊的学生,却不惩罚作弊的教师,学生们也会感到不公平。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 诚聘英才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马克思主义评论网

    京 ICP备07020938号